教师综合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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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05-11
淇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综合评价办法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公正合理地评价每一位教师,特制定教师量化管理办法,量化将作为教师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
一、工作量(5分)
任课教师标准工作量以5分计算,任课量不足的教师每少一节扣0.1分,每超一节加0.1分,累计扣除或添加。经教务处调课每节加0.2分。
二、教育教学(65分)
1、教案(5分)
任课教师的教学教案,项目要齐全,要达到标准和要求,不同科目或同一科目不同年级应有相应教案。每少一项内容和每少一节教案,按比例相应扣分,不检查每次减0.5分。教案评比中优秀教案加0.3分。
2、听课(5分)
学校组织的公开课(各教研组每两周组织一人讲公开课,每学期每人必须讲一次),每人听课不少于2节,每少一次扣0.2分,每组织一次检查一次。
3、作业批改(5分)
每科教师必须布置适量的作业,作业次数布置次数且全批全改占课时数的50%以上为A等,记5分,50%以下的为B等,记3分,凡不需要布置书面作业且教务处备案同意的记4分。语文科目作文每两周一篇为A等,少于的记B等。未全批全改者酌情扣分,作业检查每次抽查10%求平均数,不按时检查视为无作业记0分,作业检查所交数量不低于三分之二,否者酌情扣分。
4、教研活动(4分)
每个教研组原则上每2周必须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8次。活动时要有记录,有内容。每少组织一次教研组长扣1分,组员扣0.5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分,请假每次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
5、日常教学管理(35分)
无故旷课每节扣3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私自调课每节扣0.5分,请假由教务处调课者每节扣0.5分,上课接打手机者每次扣0.2分,教师上课当堂无教案者每次扣0.5分。
6、考试(5分)
在期中、期末考试中有下列情况者扣分,直至不得分。无故不监考每次扣2.5分,请假不监考者每次扣1分,监考迟到,影响正常考试正常进行的扣0.5分,不批改试卷,随意捏造成绩,或评卷不负责任,错误多或有重大时务者扣2分。
7、材料上交(5分)
按要求上交各种材料(教学计划、总结、成绩表)及开展的各项活动(竞赛、读书活动等),每一次不按要求交者扣1分。
三、评教(30分)
方案一: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一次学生评教活动,根据A等(30分),B等(25分)C等(20分)D等(15分)进行,按实际得分计入。
方案二:评价由学生对本班教师进行综合排序,分为A等(30分),B等(25分)C等(20分)
四、奖励加分
1、模范:学校推荐的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校级0.5(校级模范是指年终学校评选的模范)
2、论文、教科研立项、课件、自制教具、:市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省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公开在CN刊物上发表的记1分。
3、优质课::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4、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每次加1分,每学期不超过2分。
5、教师技能大赛:教师获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6、辅导奖:市级0.5分,省级2分,国家级5分。
7、学校组织的专题讲座每次0.5分,最高不超过1分。
8、如有其它奖励参照上述标准酌情加分。
五、扣分(经学校研究决定)
1、教学工作不认真,学生反应强烈者扣5分。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者扣5分。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扣10分。
淇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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