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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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5-11

 

                                                       淇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及考核办法

 

教学质量评估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便于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开展,特制订以下评估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包括五大方面:

(一)教学准备工作 (二)理论教学 (三)实践教学 (四)辅导教学 (五)课程考核 

二、教学质量评估标准:

(一)教学准备工作:

教学准备工作要求教师熟悉教学大纲、熟悉教材、熟悉教学环境,了解学生,选择有效的授课方法、手段、有完整的教案,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它是整个教学活动的起始环节。指标体系是:

1、熟悉所授课程在专业培养中的位置和作用,按“必需、够用”的原则,制定好学期授课计划,注重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

2、熟悉教学大纲,了解教学计划。对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内容和要求明确,课程的重点、难点把握准确。

3、有完整的教案。教案中体现课堂教学结构,内容安排合理,突出重点、难点,学时分配合理,提倡制作课件。

4、熟悉教学环境,准备好相关的教具、仪器、设备和场所。

(二)理论教学

通过理论教学评估,可以研究检查教育的目标、学科或模块教学目标以及章节教学的具体目标在课堂教学中的落实情况,从而探索课堂教学的合理结构,提高教学质量。

指标体系是:

1、熟悉大纲、熟悉教材、精通内容。

2、内容丰富、信息量大、重点突出、难点讲清、教材处理得当。

3、讲解熟练、深入浅出、概念准确、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4、语言生动、口齿清楚、快慢适中、注重效果。

5、板书清楚、安排合理、详略得当、一目了然。

6、联系实际、注重应用,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实验、实习、实训等环节安排充足,反映学科发展的新成就。

7、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环节安排合理,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注重课件教学。

8、注重启发式教学、注重互动式、研究型的教学探索,课堂气氛活跃。

9、治学严谨、为人师表、严格考勤、大胆管理、教书育人。

10、作业布置适当,批改及时。

(三)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要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实习以及第二课堂活动等。检查评估实践教学效果的指标体系:

1、实验、实训和实习教学文件齐全,指导书或任务书符合实际要求。

2、认真指导学生实践,基本技能训练充分,操作示范熟练、正确、明了。

3、分析实验现象,注重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4、培养学生观察、处理、分析问题的能力,培养独立操作能力,练就操作本领。

5、大胆管理、严格考勤。

6、实验报告、实训实习报告(总结)规范、齐全,批阅认真,正确及时,评分合理。

7、第二课堂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学生参与多,内容充实,活动效果好,学生收获大。

8、校内外教学基地管理规范、科技含量高,教师指导得力,学生收获大,动手能力强。

9、安全无事故。

(四)辅导教学:

课外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继续,它可以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是培养学生熟悉技能技巧的重要途径。

指标体系是:

1、辅导按计划进行,保证辅导次数和辅导内容。

2、辅导热心、耐心、态度和蔼。

3、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注意发现培养优秀人才,并因材施教,培优促差。

4、对基础差者,重点辅导,耐心细致,不厌其烦,鼓励其进步。

5、解决疑难,指导学习方法,培养学习能力,使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五)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掌握所学课程的重要手段,试卷命题是考核的中心环节。检查评估课程考核质量的指标体系:

1、平时成绩记录完整,总评成绩计算比例按学校规定规定执行。

2、严格执行考试管理制度,严肃考核纪律。

3、命题符合大纲要求、反映本课程基本要求、语意明确。

4、命题有较大覆盖面、体现三基(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知识约占60%)。

5、命题难易恰当,突出重点,有一定的深度、考核灵活运用能力的题目(约占30%)。

6、命题中有较大难度和深度的综合题(约占10%)。

7、题型标准化、多样化。

8、试卷书写清楚、符号规范、插图完整。

9、试卷份量适当(90~120分钟)。

10、试卷分数分配合理。

11、考试成绩达到一定的信度和效度。

12、评分标准正确、阅卷评分准确无误、得分合理。

三、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评级方法

为了使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结果更科学、合理,在制定教学质量评估的指标体系中,把各种教学质量评估标准按定性的描述分为四个等级:优、良、一般、较差。每个等级对应的分值为:优(90分以上)、良(80分~89分)、一般(79分~60分)、较差(59分以下)。评估时,先根据各个教学环节检查项目中的各指标体系的内容进行评估评分,然后将统计的教学检查项目的综合评估得分转换成等级,平均分在90分以上为“优”,89分~80分为“良”,79分~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组织和方法步骤:

1、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的,教务处负责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收集汇总。教务处的评价是宏观的,主要就各专业、班级反映较突出的(好的、差的)进行抽查,对学生反映较突出的进行核查,树好的典型全校推广,帮助差的逐步改进提高。教务处组织的评价工作是面对本校的全体教师,旨在了解和掌握各位教师的教学情况,并籍此确定每位教师教学质量等级的工作过程。

考核小组由业务校长、教务处、专业部等组成。

2、方法:各种评价均要按规定填写相应的评价表,全部数据由教务科统一处理。

每个学期需对任课教师进行测评。

教务处对测评结果进行收集存档,并对全校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测评时间在学期中或学期末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五、评估结果

教务科将在每学期的开学初公布上学期的评估结果。每学期的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的职称评定、聘任及各项评优、评奖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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